
宗旨
根據香港課程發展議會於二零一七年頒布《中國語文課程指引:小一至小六》之建議,中國語文教育主要由閱讀、寫作、聆聽及說話四個學習範疇為主導,帶動其他學習領域:文學、文化、品德情意、思維和語文自學,彼此依存,相連互通,並以培養學生掌握語文運用策略、學習語文興趣與態度為最終目標。
中文科宗旨:
1:提高學生讀寫聽說能力、思維能力、自學能力和審美能力。
2.培養學生對語文學習的興趣、良好的語文學習態度和習慣。
3.培養學生的審美情趣,陶治性情。
4.培養學生的品德,加強他們對社群的責任感。